有限公司
事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工作程序,完善应对各类突发、应急事项的有效机制,确保公司有序、高效运转,现结合公司实际及集团要求,特制定公司请假制度。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工作日内离开公司,均需事前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开。
适用人员范围:
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销假程序、事假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请销假程序:
1.中层正职(副职主持工作)
干部离开公司,需向分管领导、总经理请假;中层副职干部请假1-2天,应向部门正职、分管领导请假;
请假3天及以上的,需向分管领导、总经理请假
;中层干部请假外出时,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公司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其应有的责任;
请假3天及以上的经批准后应及时告知公司综管部,返回后及时销假,如有超期需按原程序续假。
2.职工因事不能出勤
请假1-2天的,由本人写出事假申请,分别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签字;请假
3-4天的,由本人写出事假申请,分别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批准签字;请
假5天(含5天)及以上的,分别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签字,
持批条按请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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