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培训PPT
目录
增值税发票知识
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介绍
增值税发票管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从事广播影视服务从2013年8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目前已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行业俗称“1+6”,即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加上8月1日即将纳入的“广播影视服务”,以后便成为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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