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介XX19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和湖北8个省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2012年10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李克强在会上指出,要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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