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注册检验报告统一格式
封面
检 验 报 告
报告编号:× × × ×
委 托 方
样品名称
型 号
检验类别 注册检验( )
注册补充检验( )
其他检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封二
注 意 事 项
一、报告无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二、报告未经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复制。
三、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
效。
四、报告无批准人签字无效。
五、报告涂改无效。
六、对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检
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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