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浙江省审计条例(全文)
浙江省审计条例
(20XX
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审计事项和内容
第三章审计权限和程序
第四章审计整改和运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
计机关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审计机构具体实施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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