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XX有限公司党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
XX公司直属机关
党委。各地市分公司
党委根据地方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照党章规定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内生活和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四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费收缴的规定主要有: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五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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