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总结高盛 第六节 声誉
没有哪个公司比高盛更多地谈论商业道德与原则问题——这显著体现在高盛制定并已经遵守二十多年的“高盛经营原则”。
一、高盛:声誉是难以恢复的
“高盛经营原则”第2条,“我们的资产就是我们的员工、资本与声誉。如果这三者任何一个受到损害,声誉是最难以恢复的;我们要致力于完全遵循规范我们的法 律、规定与道德准则的字面含义与精神。我们的持续成功取决于对这一标准的坚定不移的遵循”。第14条,“正直与诚实是我们事业的核心。希望我们的员工在自 己从事的一切活动——不仅是为公司工作,而且私人生活中——维持高度的道德标准。”
在对待道德及法律上,高盛是否真的与别的公司不同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高盛交易公司以及宾州中央铁路公司的破产就暴露了高盛在遵守商业道德上的缺陷。在 1990~2000年美国股市牛市中,高盛曾经有机会证明,同别的公司相比,高盛更好地遵守了法律与道德。但是,高盛没有做到。2002年,美林、高盛、 瑞信第一波士顿银行(后更名为瑞士信贷银行)等10家公司因为在股市研究报告中误导投资者而遭受纽约州司法部长埃利奥特·斯皮策与SEC的调查。虽然高盛 没有像美林、瑞信第一波士顿银行等公司一样受到欺诈指控,但高盛支付了亿美元的资金进行庭外和解,因为高盛同样存在着种种不规范行为。此外,高盛是、 Webvan等公司股票的主承销商,这些公司上市不久就破产,而高盛获取了巨额承销费。
在中国,高盛也常有规避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2006年高盛以大约9600万人民币投资西部矿业,一年之后即套现70亿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神话”。但是,这项投资回报高达倍的项目遭到了广泛质疑。
但是,迄今为止,高盛确实没有像它的竞争对手那样受到致命丑闻的困扰。这也许是因为高盛有着更好的公关能力与更优秀的律师,但也是因为高盛的违规至少没有它的对手们那样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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