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自查自纠记录表
(表四)监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__,促进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工程质量安全保证能力,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态管理是指:以动态记分方式对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的监管。施工和监理单位统称责任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统称责任人或项目负责人。
动态管理由负责项目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我省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
规另行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记分量化
第四条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项目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发现责任人不在施工现场的,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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