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输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导语:为保证输血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收集的抚顺市输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对输血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用血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血工作管理是指对公民献血和用血实行管理。本市实行全市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和统一供血。
第三条本市实行公民义务献血制度。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适龄、健康的公民,均有履行献血的义务。
提倡公民无偿献血。
第四条宣传和组织公民义务献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及其他组织应尽的职责。
第五条市输血工作领导小组是领导全市输血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输血工作管理办公室
(设在市卫生局
),负责输血工作行政管理。市中心血站负责全市输血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凡我市男年满
18至55周岁、女年满
18至50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应按下列规定履行献血义务:
(一)有工作单位的公民,按所在
单位的献血计划进行献血
;(二)无工作单位的公民,按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的献血计划进行
;(三)自愿定期献血的公民,须携带居民
___到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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