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8.1 基本要求
8.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
xx、传真机、
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
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12 小时、节
假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
xx。8.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
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5 按需求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8.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
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3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
4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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