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3级
文学院教学办
吉林大学本科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学制的基础上,可以提
吉林大学本科
第三章 选 课 第十四条 学生修读课程,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每学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修课程。有先导后续关系的课程,应通过先导课程后再修读后续课程。每个长学期至少完成15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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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与资料] 文学院2013级本科生选课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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