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7楼、19楼:
我把商品价值定义商品价格波动中心的值,目的在于剔出一些偶然的因素,如供求失衡等因素造成的对价格影响。
个人觉的,如果不把商品价值定义为商品价格波动中心的值,那么我们的价值理论就无法解释价格现象。那么价格现象这个极为普遍的、极为重要的现象,就没有理论来解释。不能解释价格现象的价值理论,可以自圆其说,因为它是无法证伪,应为它定义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实例来证明它是错误的。
个人觉得,我们先把价格规律搞清楚,在搞清楚价值规律。先学会走路,再跑。
建议大家关注一下近期《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评论》上的有关价值论的文章。看了我的文章之后,大家就会觉得把价值定义为价格波动中心的值,是必要的。
大家可以随便杜撰一个价值的定义,但这样杜撰的价值定义往往无法解释价格现象。
马克思把商品价值定义为生产商品的劳动,结果是马克思却无法解释陈旧比新酒贵。马克思是杜撰价值定义很厉害的人,结果他失败了。失败的结果,是西方社会认为马克思不是经济学家,而与涂尔干、韦伯并列为三大社会学家之一。
以上是本人浅见,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0 0:49:3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