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维护业主权益,保持小区环境,加强对区内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凡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进入小区施工前必须签订《装修施工保证书》,自觉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
二、管理细则
1.施工前,装修施工队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照片及有效证件,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领取施工人员服装。
2.装修施工队领取《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物业公司监管和巡查。
3.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前,并主动、自觉的接受物业公司装修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随时检查。如发现无效(过期)证件,保卫人员有权立即收回,并将此施工人员请出小区,视作无证处理。
4.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及有开胶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处理并将其请出小区。
5.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
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单元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3)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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