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
2009-05-07 1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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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 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反映。
附件: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附件: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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