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七大变化--郑翠玲ppt-PowerPointP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40号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与旧条例相对比,新条例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境内外行为判定原则调整 二、纳税地点的调整 三、适时调整营业税征收范围,税收负担更加公平 四、明确价外费用范围,政策适用更加严密方便征管 五、兼营行为及混合销售行为 ,划分原则更加合理明晰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更加简捷明了 七、申报纳税期限延长,更加方便纳税人申报
一、境内外行为判定原则调整,境内企业劳务出口更加有利,境内外企业税负更加公平。 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