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金融学的,只是说说自己的想法。
如果比较中美两国房地产市场,美国市场上多是单体住宅(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别墅),而我们市场上更多的还是成片开发的小区住宅楼为住,从土地等资源的利用上来说,我们的集约程度要更高一些。但是这种大批量同类产品的供应模式(当然事实上每一所住宅由于地理位置户型朝向楼层的原因都不完全相同的)必然更易导致市场偏离均衡状态,在房地产市场就表现为住房空置(即使在最理想的状态下,由于搜寻成本的存在也会有一个自然空置率)。而目前的合作建房,由于土地获取成本等多方面的原因,也必然采用这种开发模式,因此从本质上讲它与目前的开发企业并没有太大不同,很难看好其长远发展。
再回到前面看这种状况的原因,正如楼上有人说过的,恰恰在土地的私有(或者准私有)和土地的充足供给,只有那样,开发商才能开发满足个人不同需求的住房(也包括满足收入约束)。而目前个人建房除了能打破开发商对住房市场垄断之外没有太大意义。
要想真正解决目前的问题,或许真的要走一条发达国家走过的模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城市向郊区扩展,土地的供应量可以得到相当的满足,房地产市场才能逐步走向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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