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浙江高考改革方案
高考改革是一个动态过程
,是一个进行时
,而不是完成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态度。下面是阳光网为你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以下简称高中学考
)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
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
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
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
3分,起点赋分
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
750分。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
2年有效。
2.考试。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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