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理与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处罚决定
一、受理与立案
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学校有违反卫生法规的事实,有权利和义务向卫生行政机关检举。卫生行政机关对于违反卫生法规的举报、控告,都应当接受。
立案:根据不同立案来源,由卫生监督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立案单”,由卫生监督机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决定是否立案。制作案卷,一事一案一卷,详细记载,并相应证据及各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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