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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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关于卖淫的微观研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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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兮 发表于 2012-5-24 19:43:44
    您研究问题的假设前提是社会可以因为爱成为一家,这可能吗?假设可能人们因为爱成为一家,但是当你和另一个男性同时爱上一个女人你们也会因为爱而成为敌人,可见在人都具有人性的前提下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当白马不是马时,卖淫当然也就不存在了。

792
mkszyz 发表于 2012-5-25 21:17:13
一去兮 发表于 2012-5-24 19:43
您研究问题的假设前提是社会可以因为爱成为一家,这可能吗?假设可能人们因为爱成为一家,但是当你和另 ...
呵呵,我说的爱是博爱,而不狭隘的爱。
在博爱之下人与人不会是敌人的,如果会成为敌人,那么就不是博爱。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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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兮 发表于 2012-5-26 12:10:01
mkszyz 发表于 2012-5-25 21:17
呵呵,我说的爱是博爱,而不狭隘的爱。
在博爱之下人与人不会是敌人的,如果会成为敌人,那么就不是博爱 ...
  是的。不过我对这个的看法是这样的,俗话说有爱就有权利要性,天赋人权,道德无碍,而爱是主观的,当嫖客付钱时能心里有爱,当妓女拿到钱时能心里有爱就不算卖淫吧,算是一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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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隐士 发表于 2012-5-26 12:33:07
***啊
闭关一个月,不问红尘俗事

795
mkszyz 发表于 2012-5-26 15:36:51
一去兮 发表于 2012-5-26 12:10
是的。不过我对这个的看法是这样的,俗话说有爱就有权利要性,天赋人权,道德无碍,而爱是主观的,当嫖 ...
如果有爱,那么妓女都会不会要钱的。

796
mkszyz 发表于 2012-5-26 15:48:09
洛城隐士 发表于 2012-5-26 12:33
***啊
啥意思?

797
Wauveey 发表于 2012-5-27 00:47:03
我觉得有东西...其实是不能用经济学来解释的....  太冰冷..不适合社会伦理的东西

798
mkszyz 发表于 2012-5-27 07:05:35
Wauveey 发表于 2012-5-27 00:47
我觉得有东西...其实是不能用经济学来解释的....  太冰冷..不适合社会伦理的东西
分析都是理性的。

799
mkszyz 发表于 2012-6-9 11:27:10
夫妻之间就没有卖淫的说法。卖都是对外的卖。

800
数学太烂 发表于 2012-6-10 12:15:32
显然这只是这篇文章的作者的一点美好愿望,社会不是这样的,这否认了人的基本假设,或者说是人的基本特性,追求效用最大化不是指金钱的最大化,这一点相信不用再赘述,而一个人无私的帮助别人当然可以考虑到效用函数中去,就是我因为做这个带来的收益,或是我有一定的原则,我因为遵从了这个原则而感到愉悦,所以楼主所描述的世界是建立在人人都是圣人,或者最简单的假设,人人都会无私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显然太理想化了现实世界。相反,对于物品与服务的要价(charge),恰恰是推动这个社会进步的源泉,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努力,同时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社会进步。所以,重要的是不是去改变人的人性,而是去改变人的生存、生产环境,没有绝对的人,只有绝对的制度,如果建立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Terrified, mortified, petrified, stupefied…by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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