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
导语:xx年8月2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三明市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下面是收集的三明市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提高执法监督实效,保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并参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
)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以下简称执法检查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有关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可以对专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执法责任而又不属于本级人民政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