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ayush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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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请高人指点,看了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感觉一头雾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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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ushijie 发表于 2012-3-21 10:39:04
新小卧龙 发表于 2012-3-20 10:07
当然是可行的,科斯定理的实质就是把权利变成商品,你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就相当于购买了这个商品,只要你 ...
谢谢 新小卧龙的解释,通俗易懂,对理解很有帮助
坐下来,看进去,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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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mxz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5-10 22:19:06
huayushijie 发表于 2012-3-20 10:01
科斯说当交易成本为零是,双方可以就侵害行为进行协商,达到总产值最大化。
不过对于最初权利的设定有关系 ...
楼主
我佩服你
科斯一直在搞法学
经济学中基本上不敢跟法学沾边
否则主流经济学就说你的思想类似缪尔达尔

13
huayushijie 发表于 2012-5-11 03:23:41
primmxz 发表于 2012-5-10 22:19
楼主
我佩服你
科斯一直在搞法学
近些年法经济学在我国发展得很快
坐下来,看进去,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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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mxz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5-11 12:07:32
huayushijie 发表于 2012-5-11 03:23
近些年法经济学在我国发展得很快
据我所知,那是在法学界
不是在经济学界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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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izhe282 发表于 2012-5-11 13:13:00
huayushijie 发表于 2012-3-20 11:08
我的问题问得不清晰了,我的意思是现行关于侵权赔偿的法律标准,是否是科斯理论下的能达到双方效用最大呢? ...
那篇文章 好像有提过! 大概意思的最终的均衡 和初期的法律标准无关!~意思是说 双方会像利益最大化 慢慢的改进标准 达到最后均衡!~交易费用 就是说双方 达到利益最大化情况下 的额外费用 比如 信息 维护合同的费用等等!~ 而相对于执法 好像就不在一个框架内了!~科斯的理论 实际意思就是 在法律框架内 减少手续费的手段 来鼓励发展!~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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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3 发表于 2012-5-11 14:08:55 来自手机
一切源于生活,记住自己不吃亏,别人不吃亏,所谓协商一致,达到双方都接受的状态…多联系现实就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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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ushijie 发表于 2012-5-11 21:46:50
primmxz 发表于 2012-5-11 12:07
据我所知,那是在法学界
不是在经济学界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列出来
罗纳德·科斯教授于1960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经济学的问世。科斯前辈是经济学界的经济学家吧?国内厦门大学的谢瑞平老师做法经济学研究,他是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其实法经济学是门交叉学科,可以拓展法学和经济学的研究思路和研究空间,把它作为一个研究思想很好,没必要非要给法经济学再分个法学和经济学的界线。或许今天的法学家,n年后会成为经济学家。
坐下来,看进去,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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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岸把钓者 发表于 2012-10-11 18:09:44
建议读三个月.不停的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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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泼特 发表于 2012-10-19 23:26:32
也没看懂,感觉只抓了皮毛,苦恼
所有走过的路,都是必经之路。

20
xianyong79 发表于 2013-3-10 16:01:04
感觉好像说的只要付钱,损害的双方可以和解。
乐治学,重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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