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龙翔职业技术学校
消防安全培训大纲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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