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剪压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对冲剪压机械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要求
1、冲压机械(包括:冲压机械、压力机、冷挤压机、剪板机、板料折弯机等)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按部颁标准执行。
2、床身、滑块、防护罩、安全设施等的外露部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
3、外露的飞轮、皮带轮、齿轮等处,应安装防护罩。
4、大中型设备应设安全支柱,以防调整模具时,滑块下滑或误开设备,安全支柱要与主传动控制联锁其强度应能支撑滑块和上拱的重量。
5、高大设备的最高处应涂以黄黑相间的条纹,并设红色指示灯,以防天车误碰。
6、滑块上不得有过分突出的螺柱或料杆,其封闭高度的调节部分,应设有双向极限限位装置。
7、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灵敏,可靠无连冲,并设有保护装置。
8、脚踏开关的左、右上各面应封闭,以防异物撞击和进入。
9、梯子应与主传动控制联销,即在爬梯时,应保证切断主传动升降控制。
10、机身顶面检修平台边沿至少高出40mm,护栏高度应大于1050mm。
11、液压和高压系统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安全装置
1、安全装置的设计、制造,应按《压力机安全装置结构》的有关规定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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