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南京师范大学动力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各实验分室坚持搞好日常的卫生工作。经常保持仪器设备及其它物件的整齐、清洁。实验室内不准晒洗私人衣服。不准私人用电炉或其它火源烧东西。仪器柜内不放私人生活用品。
制订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各项实验的操作步骤。实验指导教师要以身作
那么。严格遵守。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指导。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实验步骤者。可停止其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因此而造成设备损坏作责任事故处理。
每项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必须予做实验。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实验按时开出。
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帐、卡记录齐全。帐、卡、物相符。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及时建卡。建立固定资产的设备档案。编写出目录。平时对仪器设备的检验及维修情况要记录在案。
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等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设备情况订出定期保养
方案。凡发现有故障应报告实验负责人。报请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检修,使教学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建好低值财产帐。一设二份。一份交办公室保存,一份由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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