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
方法第一章总
那么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险兼业 代理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业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 的制度规定,结合
XX股份(以下简称“中国
XX”)
下发的《中国
XX境内商业保险集中管理
方法》、《中国
XX境 内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实施细
那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方法。 第二条 本
方法所指成员单位包括中国
XX总部及其所属各级 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具体操作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部门为金融
开展部。第二章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基本原
那么及规定第四条 公司应制定中国
XX境内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业务流 程和服务规范。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各单位投保需求,结合各单位的经营风 险情况,组织保险经纪公司有针对性地提出保险建议、设计 保险方案。
第六条 公司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保险采购。
第七条 公司应
催促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受理各单位理 赔申请,协助各单位办理保险理赔。
第八条 公司应组织保险业务培训及日常咨询服务。
第九条公司负责对各成员单位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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