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荐人、
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 号),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格式准则
附: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方式,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中介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