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
标准第一章总那么 第1.0.1条 为在钢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平安逸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
标准。 第1.0.2条 本
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计。
第1.0.3条 本
标准的设计原
那么是依据?建筑结构设计统
一标准?(CBJ68-84)
〕制订的。
第1.0.4条 设计钢结构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
动身,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满足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宜优先
采纳定型的和标准化的结构和构件,减少制作、安装工作量,符合防火要求,
注重结构的抗腐蚀性能。
第1.0.5条 在钢结构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
采纳的钢号〔对一般碳素钢尚应包括钢类、炉种、脱氧程度等
〕、连接材料的型号
〔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
工程。此外,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
不〔焊缝质量级
不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
标准?〕。 第1.0.6条 对有
特不设计要求和在
特不情况下的钢结构设计,尚应符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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