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注册管理工作,依据《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学籍的认定,也是对其学籍 有效性的认可。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在注册时间内履行注册 手续,方可取得学籍,才能依法享有在校期间的各种权利。 没有注册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得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 动,也不享受取得学籍学生的待遇。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期注册制度。凡在读学生(包括被 录取的新生)应当于每学期开学注册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
第四条注册程序。
1、学生到校后,按规定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和住宿 费等相关费用,财务处为学生出具交费收据。交费收据是学 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应当妥善保管。
2、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注册时间内(根据教学计划安 排,开学注册时间内即安排到校外实习的学生,应在规定的 实习期限结束后两周内),学生本人持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等 相关费用的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对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二 学期开学注册时间内可直接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
手续。3、学生所在学院依据学生交费情况和其它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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