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接待管理办法
财字发[2018
(005)]号为了加强本公司内部接待的控制程序,规范财务管理,严肃
财务纪律,统一公司接待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挂账:1、协议单位挂账
的,必须要有负责协议单位的经理,在账单上签字。保证账单有人负责,协议单位挂账,最长期限为90天.
2、不是协议单位的客人,原则上不允许挂账,但
为了实际
运营需要,可以挂账,但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不是协议单位挂账的,必须要有本公司经理以上级别的人员作为担保。
2)、不是协议单位挂账的,每月30号之前,必须结清挂账。
3)、担保人员必须在客人挂账单上签字,保证账单有人负责。
4)、作为担保的人员,每月30号之前,结清所有不是协议单位挂账的金额,不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客人消费金额。
3、除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要为客人担保,必须征得总经理的批准.客人账单上,必须要有担保人和总经理的签字。
二、宴请
:1、审批权限: 公司所有的招待宴请必须报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员)
或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2、招待要求:
1)所有招待必须事先申请
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
经同意后方可执行。事后须
在结账单上注明宴请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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