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协议
人事代理协议
甲方:深圳市
xxxxxx
实业进展有限公司乙方:
xxxxxxxx
人才资源开发
(上海)有限司地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xx路xxx号xx大厦xx楼邮编:邮编:
20xxx
电话:电话:
86-21-5169xxxx
传真:传真:
86-21-5106xxxx
乙方承受甲方托付,为其供应人事事务代理效劳。现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正、自愿、协商全都的原那么,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代理效劳形式与内容
甲方负责将所需代理的员工名单和员工相关资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在收到托付后向甲方供应效劳。
乙方依法为甲方供应以下代理效劳内容:
1.效劳地区:上海市行政区域
;2.代办录用、退工手续
;3.代缴社保、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按社保缴纳地区有关政策,负责为被代理员工核算社会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费用和承办具体手续
(包括月报表,人员增减时的转移、补缴,年终对帐,每年核定基数等工作
);4.就代理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供应相应的询问效劳
;5.其他效劳事宜依据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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