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办理行车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运〔
2007
〕226号)和《关于印发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实施指导意见通知》(
运基信号
〔2008
〕50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检查确认
1。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判断原则
轨道电路区段分路状况由电务部门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判断并在附件
3中做好相应记录:
⑴检查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应使用定压(
24。5kn
)分路灵敏度测试仪和实际压车测试两种手段进行,两种测试方法有一个残压高于《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标准的,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
⑵测试点应选在全区段分路最不利处;对于道岔区段应按
直股区段、弯股区段
分别测试。
⑶分路不良判断测试不得对轨面采用敲打、除锈等措施,禁止在连接
线上进行测试。
2.每月固定检查:各站站长(特、一、二等站可指定负责人)与电务、工
务等有关专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进行专项检查、共同确认。检查的重点为:分路不良区段整治情况、易发生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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