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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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与资料] 类担保总结PPT课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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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2-14 11:04:4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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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种类
人的担保:保证
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
担保的种类:
金钱担保:定金                 担保“合同的履行”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

留置一、留置权的概念与特征       留置权是债权人 合法占有(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法》230条) 第一,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
第二,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
第三,留置权的标的是属于留置权人的债务人的特定物(包括从物、孳息和代位物)并且必须为动产。第四,留置权是用来担保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的担保物权。(231条)
《物权法》第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84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五类合同可以留置: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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