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103 0

[学习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工程合同司法解释及对策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387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1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3918.6788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65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1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5-12-18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2-14 13:40:23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树英
2010年1月31日、2月1日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的新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
1、关于合同效力: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二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
☆第三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原则;
☆第四条: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
第五条: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处理;
☆第六条:垫资原则上按有效处理;
第七条: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
2、关于合同的解除权:
第八条: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第九条: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第十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
3、关于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处理原则;
第十二条: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
第十三条: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原则。
4、关于工程期限问题:
第十四条:实际竣工时间的确定;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期间工期的处理。
5、关于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的确定:
☆第十六条: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
☆第十七条:拖欠工程款应计付利息;
☆第十八条:根据实际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3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