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
分支机构的
设置流程、
管理办法、授权范围
一、总则1、为加强和完善对本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的管理,更好地扶持和促进分支机构的发展,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本社会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分支机构是根据行业需求和本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按照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体现行业代表性的特点设立,专门从事某项业务或在某一领域开展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称为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3、分支机构隶属于本社会组织,是本社会组织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本社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4、分支机构的工作是本社会组织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是本社会组织工作的补充和专业领域服务的延伸。在本社会组织章程规定和民政部门核准的本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所开展的工作
须体现分支机构的特定属性,符合专业特点。
5、分支机构
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要求认真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
二、设立和终止
1、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并遵循下列原则和条件:
1)尚未建立的行业,市场发育比较成或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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