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具管理办法
总则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加强对工具使用和消耗的有效监控和
精确统计,提高
工具的有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
我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对生产工具管理制定
此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由
生产部制定,适各
本公司各个部门
生产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使用周期标准等
必须严格
遵照此制度执行.工具定义:本制度所指的
生产工具
(以下简称
工具)包括:各区域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五金工具、
计量器具、
设备耗材及其它经仓库和相关
区域或部门共同认定的
工作必需物品.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正常
使用期限由
生产部与生产技术部共同
制定与调整
(各区域工具领用标准及最低使用期限见附表)
;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
区域向其所属部
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
修订后向各
区域重新下发。
工具的申报、领用、更换及交接
工具的申报:各区域负责人应在每月
20日前向设备管理员申报下一个月的工具采买明细并在其中注明工具使用方向.
设备管理员应在每月
25日前将各区域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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