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今年房产税扩大试点,中央和地方ZF的积极性都不高,且对改革方案和目标存在分歧。财新记者从参与改革研究的专家获悉,今年将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城市的改革难有进展,重庆和上海也趋于维持现状。
去年重庆和上海启动对居民住房征收房产税,两城市的试点方案和目标,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拟议方案及目标差异较大。
接近财税部门的专家称,今年财政部、国税总局推动房地产税改革的要点,就是在全国推进房地产评估体系建设,不会急于扩大对居民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其他地方ZF也不会主动向中央申请改革试点。
对居民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设想是,将房屋及土地合并、按评估值征收,同时清理整合其他房地产税费,目标是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ZF的稳定财源,征税范围既包括增量住房、也包括存量住房。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方案,主要针对增量住房,按房屋交易价格征税,没有考虑土地。两城市的目标,更多是向社会公众显示调控房价、调节财富分配的姿态。按现行试点方案,实际对调控房价和筹集收入的实质意义不大。重庆、上海两地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与中央财税部门的沟通并不密切。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今年“两会”期间称,今年将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但对具体内容中央财税部门没有阐释。市场和公众的分析推测,以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为基础展开,一是两城市将房产税征税范围从增量居民住房为主扩展到存量住房,二是将试点扩大到北京、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
但是,跟踪研究试点改革的财税专家告诉财新记者,财税部门所称“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的内涵,主要是指由财政部、国税总局推动的“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按评估值征税是对房地产征税的技术基础,财政部、国税总局在2009年底启动,要求全国各省份至少选定一个试点城市,对二手房交易环节的契税等按评估价征收。按当初拟议的计划,2011年7月1日前各地应完成试点,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今年,中央财税部门力争在全国建立评估体系,为下一步对居民住房征收房地产税打下基础。同时,按评估值对二手房交易征税范围的扩大,将推动ZF税收收入的增长。
此外,财政部、国税总局官员强调,今年将重点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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