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闻名的商品房“限购令”在各地实施已经一年有余,尽管房价多少出现了一些松动,并且即便是长期坚挺的一线城市其外围房价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跌,个别开发商的资金链也开始崩紧,但是相对于决策层的期望值和众多“空军”的美好愿望来讲,目前的下跌幅度再次印证了一个“真理”: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可是价格理论告诉我们:供求关系决定价格。那么既然“限购令”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需求,为什么价格却没有出现相应的下跌呢?
第一,价格理论属于微观经济学范畴(这里绝无贬低价格理论的意思),价格理论发生作用的前提是宏观经济的稳定,或者说是货币环境的稳定,因为宏观经济的内容说白了就是关于货币的理论。在央行不断超发货币的情况下,中国M2年均增长速度长期保持在16%左右,即便是在适度从紧的2011年,M2增速依然高达13.6%。今天央行又明确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释放流动性。在这种情况下,不解决货币超发的问题,寄希望通过对微观层面的行政干预达到抑制房价的效果,无异于隔靴搔痒隔山打牛。“需求量”可以被限制,但是“需求”不可能被限制。同样,“约谈”非但不能平抑物价,反而会浪费发改委和被约谈企业的时间,浪费被约谈企业的差旅费。决策层必须明白,宏观经济调控的工具和对象只能是货币,而不是直接对供求的干预。
第二,价格理论是针对不同种类不同性质商品价格变动所进行的研究,而不同性质的商品其价格变动规律是不同的。对于大多数消费品而言,其需求曲线无疑是向下的。但是对于不动产而言,其需求曲线却是向上的。无它,只因不动产具备投机属性,而所有的投机商品需求曲线都是向上的:价格上升,需求上升;价格下降,需求下降。进一步说,价格理论表现在不动产上,是价格决定供求,而不是供求决定价格。而在货币不断超发的情况下,房价是不可能出现实质性下跌的,“需求量”自然也不会减少。买家观望一段时间之后,一定会再度出手。结果,京城楼市3月份再现“小阳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数据显示,3月北京新建住宅成交8085套,该成交量同比2011年3月的5743套有明显上升,4月上半月,北京新建住宅签约3369套,同比上月的2732套,上涨了23.3%。二手房交易量较2月份更是增长101%!所以,“限购令”的限制对象就大错特错,直接出台“限价令”才会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无论你多么地坚定楼市调控不动摇,楼价该涨还得涨。
“限购令”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十一五”时期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累计超过7万亿,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占比从2006年的38.9%,增长到2010年的65.9%。地方财政已经严重依赖于“卖地收入”。2012年又是全国各地ZF的换届年,新官上任之后的三把火无论怎么烧,政绩工程都是必须要烧的一把火。更为重要的是,今天的中国从上到下依然把“投资”当作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事实是“投资”从来就不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投资”是必须地。山东青岛3月份栽几棵树就花掉11亿元(官方数据),那么那些远比“栽树工程”浩大N倍的工程款项又从哪里来呢?2011年就不断传出部分城市变相取消“限购令”的消息,那么2012年呢?
因此,对于地产业而言,如果不出台“限价令”,就没有比现在更坏的时候。否已极,泰必来。这边厢,楼市已现“小阳春”;那边厢,招商地产已经悄然创出2年来的新高!4月19日,央行又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释放流动性!当我们站在青岛海边打着吊瓶的树木下仰望星空时,不禁要问:“限购令”这面红旗还能打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