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与自我保护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中心学校团委书记 刘飞
校园欺凌
案例:近日,一则在美国洛杉矶高院审理的校园欺凌案件引起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事件起因是在美国留学的翟某,以“大姐大”身份自居,伙同多名中国高中留学生对两名同样来自中国的少女进行了绑架。 受害者之一的刘某在出庭作证时表示,对她的伤害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在地上吃沙子等”。
美国洛杉矶高院对翟某等人进行审理及宣判。共对翟某等人指控六项罪名,分别是:一项折磨罪,三项绑架罪和两项殴打罪。前四项皆为重罪,尤其折磨罪最为凶猛,该刑法最高能够判到“终身监禁”。翟某和两位成年犯刚满18周岁,法官会先裁定这些15-18岁的学生走成人犯罪程序还是少年犯罪程序,在做出相应处理。案件表明:即使未成年人也一样会被处罚。 而主犯翟某直到出庭时还没有弄清自己所犯的罪行。并且表示,在中国校园这不过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充其量被学校发现后训斥一顿顶多记过处分,甚至连学籍都轮不到开除,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法院审判,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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