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第1.0.2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第1.0.3条 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务部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第1.0.4条 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第1.0.5条 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第1.0.6条 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
第二章 行 车 安 全
第一节 基本作业要求营业线作业第2.1.1条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第2.1.2条 施工作业系指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或需改变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