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三级河长体系。设立县级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1人、河长6人,乡级总河长57人、副总河长28人、乡级河长188人,村级河长823人。实现境内河流、沟塘全覆盖。二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已在河流、沟塘显著位置安装三级河长制公示牌,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1017块。根据人员变动情况,2020年9月底前对55块乡级公示牌进行更新调整。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已完成8条主要河道和5条主要大沟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XX境内入河排污口统计有15个排污口,其中,完成登记审批6个,完成整治9个,全部完成整改;
《水十条》考核水功能区达标率80%,XX县共有5个水功能区,包括3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1个省级水功能区和1个市级水功能区。XX县每月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检测,经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县级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达标率95%,实际检测达标率95%。
(三)加强河沟水岸线管理保护
一是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物963处33万平方米,新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4座,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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