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2.0.2.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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