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学院党总支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党总支对学院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第三条党总支是学院的政治核心,与学院行政领导,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凝聚力,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做好教职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以学术骨干、教学骨干为主体的知识分子工
作,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第四条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与行政部门一起共同完成学校分解到本学院的工作目标。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和组织员的工作。
4.领导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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