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证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一节 证券的发行与承销概述
一、证券发行的基本类型(一)按发行对象划分 公墓与私募(二)按有无发行中介划分 直接发行。也叫自营发行,可节约手续费,在内部发行时不需要提供资料。直接发行适合公司内部集资,或者发行量小,向业务往来机构发行。 间接发行。也叫委托发行。(三)按证券发行条件及投资者的决定方式划分 1、招标发行 2、议价发行
1、招标发行 属于公募发行。 (1)竞争性招标 券商主动出价投标,发行者按出价顺序从高到低配售,直到发行完为止。发行时,先由承销团包销。 (2)非竞争性招标 按当天最高价与最低价的中间价配售。 2、议价发行 阶段: 第一阶段,选定一定证券承销机构,商议募集资金的条件、方式、期限。 第二阶段,承销机构对公司资信、技术、财务、营业等进行调查,并对证券需求加以预测。 第三阶段,承销团承销。 第四阶段,与证券发行机构签定买卖合同。 第五阶段,承销团内部协议。 第六阶段,宣传与促销。 该方式证券承销机构推销和利润的把握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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