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商职业学院
关于校园内禁止养犬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保障师生人身
平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预防、控制 疾病疫情传播,营造
平安和谐、安定有序、整洁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根据《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校区相关管理规定,现通知如下:
1、严禁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所有在校园家属楼内住宿、经营、施工、 临时来访的人员携带犬只进入校园;
2、严禁在校园内养犬,已经饲养的,务必在本周
X (X
月X日)前自 行妥善处理;
3、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者责 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据《
X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校园相关管理规定予 以处理;
4、请广大师生从维护校园环境和人身
平安出发,对于养犬现象及时举 报,保卫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
:X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杜绝犬类伤人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和谐、
平安和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处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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