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业大学
关于清理
XX届毕业生滞留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相关精神,毕业超过 两年的毕业生档案学校档案室无权保管。我校
XX届毕业生
(X级本科生和
X级研究生)离校己满两年,但仍有部分毕业生的档案滞留在校,为避免由 于档案滞留而影响今后的工作、落户及福利申请等,请各学院做好
XX届毕 业生滞留档案的清档工作。
注:延期毕业的学生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
附件1: X
级学生毕业满
2年档案滞留在校学生名单(略)
附件2: X
级档案滞留在校的学生名单(研究生)(略)
档案室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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