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规章制度
法院执行局规章制度
【篇一: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执行局 马永顺律师推荐
二、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局长,负责案件执行工作,负责对本局人员的管理和案件执行管理。执行人员对自己所执行的案件负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的其它有关司法解释
四、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1、执行局收到立案庭移送的执行案件后,由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对案件进行登记,并在二日内确定执行员。
2、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一般执行案件应在三个月内执结,复杂执行案件(涉及资产评估、拍卖等)应在六个月内执结,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应经执行局长报主管院长批准延期执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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