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1]
土地改革是1927年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始的(当时称土地革命)。1927~1937年间,各革命根据地都先后颁布了土地法令,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把地主的土地、公共土地及富农多余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这一时期是中国土地改革的开创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在实践中摸索前进,及时总结经验,到1931年春,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正确的土地革命政策,主要内容是: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由于缺乏经验和其他原因,这一时期的土地革命出现了不少偏差,其中以王明所推行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左”政策,造成的危害最大。
改革时期的墙上标语
贫农分得体地的凭证
中国土地改革历史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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