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108 0

[学习资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已卖:2344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5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2746.0530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10 点
经验
-659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5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6-2-3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2025-3-14 12:11:48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第四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其中,采编发布服务,是指对新闻信息进行采集、编辑、制作并发布的服务;转载服务,是指选择、编辑并发布其他主体已发布新闻信息的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是指为用户传播新闻信息提供平台的服务。
  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的,可以同时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拟同时提供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信息服务 实施细则 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互联网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4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