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因公出差补助标准
【颁布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文号】粤财行〔
2007
〕229号【颁布时间】
2007。12。11
【实施时间】
2007.12。11
省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
2006
〕3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我省《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驻穗外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饮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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