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恢复指导方案
按照《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到2012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资源共享,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加强政策法规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康复技术和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残联、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残联。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园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审评。各街道、园区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组织管理本辖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区残联: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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